为进一步帮助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拟组织相关企业参加“2018年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时间及地点
1.展览名称:第十八届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
2.展览时间:2018年3月5-7日
3.展览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
二、展会简介
第十八届中国(上海)国际眼镜业展览会将于2018年3月5-7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本次展览会由中国眼镜协会和中国中轻国际控股公司主办,是中国官方认可和规模最大的国际眼镜工业和贸易展览会之一,也是亚洲区内名牌荟萃的国际眼镜业展览。
三、展览范围
眼镜架、眼镜片、眼镜片毛坯、角膜接触镜、太阳镜、老花镜、司机镜等各类成镜、眼镜盒、眼镜零配件、眼镜制造设备、验光配镜的仪器及设备、眼镜专用工具、生产眼镜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
与眼镜无关的产品不得在会上展出。
四、参展费用
计算单位 |
1号馆 |
3号馆 |
4号馆 |
||
会员 |
标准展位 |
元/个·9㎡ |
9180 |
8730 |
8730 |
空地 |
元/㎡ |
910 |
860 |
860 |
|
非会员 |
标准展位 |
元/个·9㎡ |
9810 |
9360 |
9360 |
空地 |
元/㎡ |
980 |
930 |
930 |
具体费用以收费通知为准。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展会结束后,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企业申报参展补贴。
五、有关事项
1.企业应严格控制参展人数。原则上,江西企业参展人数一个标准展位2人,须选派懂外语、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展,不得借参展为由安排与展会无关的人员参展。
以下三种方式可视为企业参展人员身份有效证明:
(1)参展企业所在市县商务局(贸促会)出具的企业参展人员身份证明。
(2)参展人员当年度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如果参展企业不能提供上述两种方式的任一方式证明材料,则需提供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参展承诺书》(附件2),保证参展人员为企业正式员工,并承诺如不实或者违背承诺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展会结束后,所有参展企业和人员名单在商务厅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请参展企业详细填写“企业参展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邮件或传真至江西省国际经济贸易展览公司。
联系人:汪恬恬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
联系电话:0791-86246093
传 真:0791-86217029
邮 箱:jxietec@163.com
附件:1.企业参展申请表
2.企业参展承诺书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