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4665-2018-707716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8-06-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赣商务办服贸字〔2018〕59号
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赣州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瑞金市、鄱阳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发挥家政服务业在脱贫攻坚、巩固扶贫成果方面的作用,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工作基础上,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商服贸函〔2018〕175号)。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以提高脱贫实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家政扶贫工作。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发挥家政服务企业的主导作用,增强企业参与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贫困人员参与,以就业上岗为目的,充分吸纳贫困人员进城从事家政服务。
二、工作任务
2018年,要在继续抓好南昌市、赣州市、上饶市、鄱阳县的试点工作外,同时推动省内其他贫困县的家政扶贫工作,相关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找准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今年我省家政扶贫输出地包括省内21个国家级贫困县、4个享受国家级贫困县帮扶政策的县(分别在九江市、萍乡市、赣州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和省直管县瑞金市、鄱阳县);贫困县可对接的输入地包括省内的南昌市、赣州市,省外的福建、江苏、厦门、广东、深圳(具体参与企业名单详见商务部等5部委《通知》附件1)。输出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部署、积极动员本地贫困县与输入地商务部门及企业开展对接,带动贫困县的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供需对接。
1.南昌市、赣州市要积极组织参与企业与贫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机制,签订对接协议;深入贫困县举办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支持已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户回乡现身说法,深度参与培训,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输出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动员贫困县与省内外输入地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对接,充分发挥贫困县组织、协调、动员等方面的作用,摸清本地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或其他生活服务业的意向,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招聘、政策宣讲等活动。
(二)做好培训就业。
按照商务部等5部委的《通知》要求,增强培训针对性,选好培训教材,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优先安排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口上岗,创新就业模式,做好就业服务。此外,根据《关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保险政策的通知》(赣商务办服贸字〔2018〕18号),培训合格且上岗就业的贫困人口和参与家政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享受优惠保险项目。
(三)建立诚信体系。
南昌市、赣州市参与家政扶贫的企业要按照商务部关于建立家政服务诚信体系的要求,率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包括家政服务员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培训情况、雇主评价等,对从业者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南昌市、赣州市参与家政扶贫的企业登录商务部家政扶贫统计系统(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注册后在系统内填报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
(四)发掘典型带动。
南昌市、赣州市要认真发掘、及时报送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家政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调动企业参与家政扶贫的积极性。通过典型示范,鼓励已进城就业的家政服务员返乡宣讲,带动老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服务。此外,可吸收借鉴2017年家政扶贫试点地区的经验(详见商务部等5部委《通知》附件2),不断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经验做法。
(五)报送统计数据。
1.南昌市、赣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参与的企业吸纳的贫困户就业、收入情况,并将从业人员潜在需求数量和输出地要求等需求信息报送至省商务厅。
2.输出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参与对接的贫困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情况等,建立建档立卡户就业名册,并将潜在供给数量和输入地要求等供给信息报送至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将收集齐输入地和输出地相关信息后,一并上报至商务部家政扶贫统计系统。
联系人: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李莹、徐芳
联系电话:0791-86246456、86246540
附件: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点此下载附件)
sb488.com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