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4665-2018-712340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8-06-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赣商务秩序字[2018]13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当前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厅决定于2018年7月1日-8月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售卡)企业,重点是已备案的集团、品牌和规模发卡企业。拥有单一营业场所的发卡企业全部排查,拥有多个场所的发卡企业选取1-2个营业网点进行排查。
二、排查重点
企业公开承诺在购卡人持卡期间给予其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的发卡行为。
三、排查方式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开展排查:
(一)现场查阅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在营业网点公示的发卡章程、购卡协议以及宣传海报、手册等资料,网上查阅发卡企业官方网站内公示的上述资料。
(二)当面询问营业网点售卡人员,电话或网上询问发卡企业的在线客服人员。
(三)现场查看发卡企业业务系统记录,调取发卡企业预付卡业务数据。
(四)受理消费者关于发卡企业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摸清本地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查找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
(二)建立机制。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妥善处置。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业务创新的不同性质,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进行审慎处置。对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对已认定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妥善处置。
(四)信息报送。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监督检查”模块记录企业风险排查情况,并将完成本地区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送纸质报告及电子版。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排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排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例。
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其他违规发卡问题,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其他重大风险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报告。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周群
电 话:0791-86246655
传 真:0791-86246654
邮 箱:zxc@jxdoft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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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