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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法规处] 发布者:[ ] 日期:[2017-12-18]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认定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1100001001360000SW-QT-046

  三、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四、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法人

  五、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省级

  行使类型:本级保留

  六、权限划分

  省本级

  七、行使内容

  无。(注:法律条文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应分别列出不同层级的行使内容。)

  八、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设定依据

  《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创建规范(试行)》、《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

  十、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sb488.com

  责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

  实施机构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十一、受理条件

  (一)准予申请的条件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基地(楼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已出台的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2.具备一定集聚能力。基地(楼宇)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面积应大于1万平方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集聚了电子商务服务及应用等相关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其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不少于70%

  3.配套服务基本完善。基地(楼宇)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业务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保障和服务。

  4.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电子商务与当地优势产业结合度较高,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能发挥积极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专利拥有量居所在地区前列,具有开拓市场、营销和帮助中小企业制定电商发展模式的能力。

  5.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基地(楼宇)对全省、区域内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每年实现较大增长。

  6.经营规范诚信守法。基地(楼宇)内企业规范经营,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向省商务厅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

  7.获得地方政府支持。参与创建区域的政府管理机构应设立或取得一定规模专项扶持与配套资金,用于企业进驻、项目孵化、人才引进、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企业须为在江西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属于下列示范类型之一,经营电子商务相关业务。

  (一)网络零售类

  面向境内外终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络开展服装、家电、食品、家居建材、日用百货、图书音像、通讯数码、航旅客票等领域零售业务的企业。包括四个子类型:

  1.传统品牌网络零售企业:具有生产制造或设计能力,并销售自有传统品牌商品为主的企业;

  2.网络品牌网络零售企业:具有生产制造或设计能力,并销售自有网络品牌商品为主的企业;

  3.经销型网络零售企业:主要通过自建独立网站,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

  4.经销型网络店铺企业:主要通过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

  (二)网络批发类

  面向企业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提供农产品、工业品和生产资料等批发服务的企业。包括两个子类型:

  5.生产型网络批发企业:具有生产制造或设计能力,通过自建网站或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方式,以批发自有商品为主的企业;

  6.贸易型网络批发企业:通过自建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的方式,经营商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三)电商服务类

  面向企业或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包括两个子类型:

  7.平台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企业或个人开展网络零售、网络批发或生活服务业务提供相关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

  8.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面向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网络商铺代理运营、营销推广服务、数据服务、信用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电商物流服务、电商金融服务等支撑类电商服务的企业。

  (四)生活服务类

  9.网络化生活服务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面向企业或个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家政服务等业务的商户类企业。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十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申请材料清单

  1.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申报表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3.电子商务基地(楼宇)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

  4.电子商务基地(楼宇)已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应用企业的统计资料;

  5.当地政府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楼宇)的政策文件。

  十四、审查要点

  (一)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二)应按照申请书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

  十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由各设区市初审后快递寄送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sb488.com现代服务业处。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49室。

  2.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实人认证

  

  (五)办理进程查询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通知》印发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荣誉牌匾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并分发。

  (七)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并分发。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到窗口次数

  到窗口次数:0次。

  十六、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60个工作日

  十七、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九、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sb488.com现代服务业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49室。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9186246515

  二十一、监督投诉

  (一)窗口投诉

  窗口名称:sb488.com现代服务业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49室。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号码:079186246339

  (三)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sb488.com直属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305

  邮政编码:330046

  附录1: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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