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认定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二、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法人
四、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省级
五、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设定依据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赣商务贸发字﹝2015﹞205号)
七、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sb488.com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发展处
实施机构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八、受理条件
信用等级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符合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办法
九、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一、办理流程
(一)预约
不支持预约办理。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邮递办理。接收申请的机构:sb488.com对外贸易发展处。接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455房。
2、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
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办理机构向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电话:0791-86246202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通知,并发至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
(六)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邮递。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到窗口次数
到窗口次数:0次。
十二、办理期限
受理期限:材料送达即受理。
承诺办结期限:90个工作日。
十三、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十五、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
十六、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sb488.com对外贸易发展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91-86246202;0791-86246219。
十七、监督投诉 (一)窗口投诉 sb488.com对外贸易发展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40房。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号码:0791-8624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