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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流程
来源:[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发布者:[ ] 日期:[2011-09-29]

  项目名称: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项目类别: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

  公开形式:省商务厅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显示屏、服务指南网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承办处室:服务贸易处

  承办人员:赵群    联系电话:0791-86246540

  办公地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101

  办理程序:

  1、网络注册。企业用户通过公众互联网登录系统(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端:http://fwwb.fwmys.mofcom.gov.cn/,在使用系统前必须先注册,通过地方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进入系统;企业用户可以修改注册信息,修改密码。(注意填写企业级别为省级。)

  2、在线合同登录。企业签订合同后,需要在系统中将合同的相关信息录入,经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再录入该合同的执行情况。

  合同提交后,企业用户可以通过合同状况查询,查看合同的处理情况(审核中、已审核、拒绝)。

  企业用户在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填写合同变更单,变更的合同也需要省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

  企业用户也可以查看录入后的合同信息,并可以打印合同信息和情况信息。

  合同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3、领取证书。企业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一式1份)

、领取证书。企业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份)

  1、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文件(要求介绍双方公司名称,出口方情况,合同概况等);

  2、《软件出口合同协议情况》(由系统生成);

  3、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副本(外文本的须附中文译本);

  4、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

  5、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受方代表须经所在国政府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文件或双方营业执照。如系外文本,需附中文译本)。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4、办理时限。企业在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省商务厅根据实际的执行金额为其出具《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每执行一次出具一份证书。

附件: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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