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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境外开办企业有哪些程序
来源:[对外投资处] 发布者:[ ] 日期:[2011-07-01]

   省商务厅重点核准(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特定类型境外投资)。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以及对不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说明等;(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4)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6)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7)一般核准(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8)加盖公章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9)投资项目情况材料;(10)《境外投资申请表》打印件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1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须出具原审批部门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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