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职责
驻厅纪检组工作职责
发布者:[ ]  日期:[2011-07-06]
  ( 一 ) 监督检查省商务厅及厅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 二 ) 监督检查省商务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 三 ) 经批准,初步核实省商务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省商务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省商务厅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 四 ) 协助省商务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部门及厅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五 ) 受理对省商务厅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省商务厅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申诉。
  ( 六 ) 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