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4665-2017-600997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7-11-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商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省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委会
《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赣消委字〔2017〕14号)要求,结合我省商务领域实际,我厅制定了《2017年全省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我厅《2017年全省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和省消防安委会《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厅办公室易小鹏 厅流通业发展处王瑞安
联系电话:0791-86246156 0791-86246673
电子邮箱:65748606@qq.com 3532262409@qq.com
传 真: 0791-86262769 0791-86246673
sb488.com
2017年11月20日
2017年全省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消防安委会《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赣消委字〔2017〕14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商务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省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主动对接并积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降低火灾总量,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省商务领域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最根本的和最关键的要靠单位自身。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3个必须”要求,在前期商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本地区商贸流通企业和本单位牢牢树立“隐患是自家、安全靠大家”主体意识观念,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企业或单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明确检查内容,配合各级消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商贸流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突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部位以及关键时段,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旧货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物流仓储库区等,确保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消防安全检查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三)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于一般隐患,要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加快治理。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以及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请消防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
(四)夯实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消防安全高风险情况,尤其是对地区本单位重点部位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要按照“立足实战、弥补短板、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研究制定联防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应急联动能力。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指导商务领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板报、横幅、短信、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对今冬明春冬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宣传,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点时期,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宣传,推动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全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25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消防安全,并从2017年12月分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到省厅办公室和流通业发展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并于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将工作总结和实施方案报送到省厅办公室和流通业发展处。省厅根据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形成我省商务领域的总结报告,并在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省消防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厅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处室要按照《sb488.com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分工要求,做好厅机关、厅属企事业单位和分管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精心安排布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问责处理。
(二)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协调配合。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与消防部门的联系机制,配合消防等部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告消防等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落实,切实做好我省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分类排查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属各单位要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和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要求主体单位依法依规逐一落实,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健全长效机制,同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总结经验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管理成果,不断提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 :我省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提纲
附件
我省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提纲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许可取得情况
检查各商务领域主体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取得消防安全许可,并且消防安全许可是否有效期。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
四、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五、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六、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是否存在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七、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赣消委字〔2017〕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抄送:郑为文副省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1日印发
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降低火灾总量,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地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文物古建筑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其他类场所做到应录尽录。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和老旧住宅,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和春节前分别开展1次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积极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5、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春节前,各地要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南昌市要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国“两会”前,所有高层建筑要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部署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赣办字〔2017〕32号),做好养老院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服务。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7-2014)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全国两会前,完成所有养老院的达标验收。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掌握养老院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系统,督促各类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推动养老院加强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等物防技防措施的应用,年底前,组织对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全国“两会”前,所有养老院建成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装备,建立联勤联训机制。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对火灾隐患未整改的不放心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机关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公安部《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年底前,6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全国“两会”前,9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和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驻企业的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撤出。
5、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快消防安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进程,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同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效能和水平。
(三)全力备战谋打赢
1、加强熟悉演练和队伍建设。强化消防部队单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组织各级指挥员、攻坚班组、专业队开展专业培训。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按照“属地主建、特勤主战”的原则,依托普通消防中队攻坚班组建立灭火救援攻坚分队,依托特勤消防中队打造专业处置力量。
2、做好联勤联训和战勤保障。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各地组织对微型消防站进行验收。大力推广实用、好用的革新器材,及时补充执勤中队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发动社会单位宣传。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发动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等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8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强化重点单位宣传主体责任,普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我的安全我负责”访谈活动,针对单位员工开展 “一懂三会”教育。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服务企业为当地所有手机用户发布消防安全短信。发动快递物流行业开展“把平安送到家”消防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亮屏行动”。
2、强化媒体平台宣传。在省、市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各级广播电台每天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电视每天游走消防知识字幕,播放消防公益,报纸每周发布消防安全常识,网站实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省、市级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元旦、春节前,各地要发动新闻媒体,结合冬春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分别集中开展1次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隐患曝光。各级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企鹅号等自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抓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规范运营。
3、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驻村(社区)民警全部培训一遍,抓好社区民警、网格员、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重点单位员工等“一警六员”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发挥合同制消防员为主的宣教队伍作用,每天上门协助社会单位开展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灭火器材操作培训,为火灾灭早灭小培养社会力量。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落实消防站、消防宣传车定期开放和宣传制度。
4、做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各地按照当地常住人口1%的比例,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年底前,社会单位要全面张贴“全民消防我代言”消防公益宣传海报。所有地级市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消防代言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深入人流量大场所和沿街店面分别开展一次消防宣传。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设区市、县、乡镇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总队主官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要坚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要将提升执法工作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
(五)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各设区市、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2日前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12月起,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