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4665-2017-576681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7-11-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7年北京市支援合作地区特色产品展销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帮扶协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北京市定于今年12月中旬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2017年北京市支援合作地区特色产品展销会。为落实省政府与北京市政府签订的《进一步深化京赣合作框架协议》和省商务厅与北京市商务委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促进赣京两地经济交流与合作,根据北京市方面的安排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我省将选择14家优质特色企业参加展销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12月14日-17日
2.地点: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二、参展企业及产品要求
1.参展商品: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商品;取得本省名牌产品、本省著名商标和名牌农产品认证的商品。
2.参展企业
每个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请推荐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1-2家,省直管县(市)推荐1家,并组织参展企业如实填写《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企业参展销商品名录》(附件2)、《参展授权书》(附件3)、《参展企业承诺书》(附件4)、《2017特色产品展销会赴京参展人员政审表》(附件6),由相关人员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反馈所属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参展企业人员及商品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5)。附件1-5请于2017年11月9日前,附件6请于11月19日前反馈省商务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3.展位搭建
北京市方面免费提供展位及3*3米标准展位搭建,参展企业自行印制企业及产品的宣传资料和背景资料。
4.相关费用
参展企业赴京所需交通、食宿、物流、仓储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展销推介活动,将其作为进一步深化赣京两地区域合作,扩大我省产品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途径,推荐本地名特优企业及产品参加展销会。省商务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参展企业。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确定一名参会联络员,与企业做好对接联系工作,联络员名单与企业资料一并报省商务厅汇总(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付蓉,18607918996,0791-86246665,邮箱:flyruc@163.com。
附件:1.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参展商品目录
3.参展授权委托书
4.参展企业承诺书
5.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6.2017特色产品展销会赴京参展人员政审表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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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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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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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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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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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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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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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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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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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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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售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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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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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取消我单位参展资格的责任。(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
附件2
企业参展商品目录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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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内贸 □外贸 □合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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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生产 □批发与零售 □商贸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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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品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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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注册商标 |
参展期间备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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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请参展企业如实填写,参展商品明细中须填写所有活动期间展销的产品(可另附表格),并严格按报名表内填写的商品参展。本次展销活动严禁销售未申报商品,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没收其违规商品,情节严重者有权取消参展资格。(要求提供产品的商标注册文件、产品相关认证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
附件3
参展授权委托书
2017年北京市对口支援地区特色产品展销会主办单位:
我代表本企业,现授权 (身份证号: )为我企业参加此次活动的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参展商品组织、销售人员管理、现场商品展卖、商品售后服务,并以我企业的名义接受贵单位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管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附件4
参展企业承诺书
为规范展销行为,加强企业自律,坚持诚信展销,创建良好的展销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向首都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严把商品验收关,保证展销商品质量,不销售散装、非定型包装食品,不销售过期、伪劣商品;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各项服务承诺,依法承担对展销活动期间所售商品、馈赠商品的修理和退货责任,保证售后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明确商品价格,合法适度宣传
严格执行《价格法》,切实保证明码实价,杜绝乱涨价或变相涨价等欺骗消费者行为;对展销活动如实宣传,宣传内容不夸大其辞,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明示展销活动信息和规则,切实保证消费者对展销活动的完全知情权。
三、保证产品供应,严格申报制度
坚持自始至终参加展销,及时补充商品货源,不提前或拖延撤展;严格按照事先申报并经展销会主办单位确认商品进行展销,不在活动期间展销未经确认的商品。
四、服从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秩序
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场馆的管理规定和安全应急预案管理措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力度,防止发生拥堵和秩序混乱等问题,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做到活动期间秩序井然。
五、履行展销承诺,遵守职业道德
自觉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做到守法经营,以德经商、诚信为本,坚持开展诚信展销,充分展示本企业诚信经商的优良风貌,接受并欢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单位(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5
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参展地区: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展品种类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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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此表可自行增加)
2017特色产品展销会赴京参展人员政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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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省 市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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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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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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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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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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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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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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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以上同志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无任何犯罪记录,且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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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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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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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安部门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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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可以自行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