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21-4665-2018-702956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8-04-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8﹞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1.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所在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内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完成综合评价,并请组织收集其对本次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
2.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自愿推荐和指导1家相对优秀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参加本次评价,由省商务厅择优上报商务部。
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各基地(园区)和示范企业相关评估材料(含电子版)请于4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449室)。其他未尽事项,将视情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1-86246515 86246517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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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