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5277-2016-454244 | 内容分类:公开报告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2016-06-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责任单位: |
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事项,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3.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4.坚持服务便民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查阅。
三、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按照《sb488.com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通过会议、布告、公开栏或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全面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需要获取我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由厅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处理,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主要任务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厅办公室负责梳理近年来我厅印发的政务公开文件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厅政务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水平。
2.完善政务信息职责分工和保密审查。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信息。各处室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本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发布、更新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厅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工作。各处室草拟行政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发文单上选择注明公开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还应选择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厅办公室负责审核和保密审查,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其属性。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标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遵循《sb488.com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厅办公室负责对厅门户网站的统筹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与省政府网站的有效联接与融合;厅信息中心负责网上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报送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撑,有效提升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做好相关信息录入上传工作。
4.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按照行政职权审核和确认的结果,规范行政职权名称,及时对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等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以江西政务服务网、厅门户网站为载体,实现商务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商务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5.完善做好商务政策解读工作。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处室要认真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工作,除涉密文件外,都应及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通过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样化传播方式,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6.完善内部事务公开标准。补充和完善本厅内部事务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在厅内公开财务收支、考核奖惩、干部人事以及厅领导点评各处室及人员工作绩效结果、每月工作重点、商务项目实施动态、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等,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保障本厅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是提高行政机关廉洁高效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厅上下要站在全省商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厅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厅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持续、规范、有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事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政务公开活动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举措。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府公开信息各项工作目标。
(三)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等原则,有力促进行政服务流程明确、标准、简化。建立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工作部门、专兼职人员,完善服务热线接听、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把深化政府公开信息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处室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推动政府公开信息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政府公开信息中造成泄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因政府公开信息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