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122届广交会参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  日期:[ 2017-09-14]

  

各参展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广交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

  122届广交会对全国贫困地区的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展位配置费根据大会统一标准另行收取),其他地区参展企业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按照广交会大会收费标准执行。

  (一)请各参展企业于920前将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见附件1)汇至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外贸中心”)账户,并注明系第122届广交会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

  (二)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由参展企业汇至省外贸中心账户,省外贸中心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付。并请参展企业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回执及发票邮寄地址回执》(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至407730830@qq.com

  二、证件办理和管理

  中心负责办理广交会期间进出展馆的人员和车辆证件。请需要办理的企业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具体业务如下: 

     (一)参展商证:指标内参展商证激活不收费,新制证按大会标准收取工本费,办理流程见附件3 

     (二)参展代表证:凭申请报告到江西团部办公室办理手续,办理流程见附件4 

     (三)筹撤展人员证和车证:筹撤展人员证需要2寸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车证另需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纸质材料。 

     筹展期间江西团部办证地点为江韵大酒店,展会开幕后办证地点为琶洲展馆4C01办公室(A4号馆C01室)。请各参展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提前做好证件申请和缴费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入馆参展。同时加强证件管理,按规定使用证件,严禁私自涂改和转借个人证件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参展商证:指标内参展商证激活不收费,新制证按大会标准收取工本费,办理流程见附件。(二)参展代表证:凭申请报告到江西团部办公室办理手续,办理流程见附件。(三)筹撤展人员证和车证:筹撤展人员证需要寸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车证另需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纸质材料。筹展期间江西团部办证地点为江韵大酒店,展会开幕后办证地点为琶洲展馆办公室(区号馆层室)。请各参展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提前做好证件申请和缴费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入馆参展。同时加强证件管理,按规定使用证件,严禁私自涂改和转借个人证件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人员住宿等有关事项

  (一)住宿酒店

  为方便工作交流和信息报送,本届广交会参展人员继续入住广州江韵大酒店(见附件5)。

  (二)住宿时间

  第一期为1013日中午12:0020日中午14:00

  第二期为1021日中午12:0028日中午14:00

  第三期为1029日中午12:00115日中午14:00

  (三)收费标准

  每人每期住宿费用为1900/床位,参展企业于920日前汇款至省外贸中心账户。

  请各参展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展各项筹备工作,及时将展位费用及人员费用分开汇款以下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发至407730830@qq.com

  开户名称: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

     开 户 行:南昌市工行省府大院支行

     号:1502206509022513790

  毛 歆(汇款业务)联系电话:0791-8626509013870890627

  李希林(办证业务)联系电话:0791-8626871015179195559

  地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123,邮编:330026

  附件:1.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清单

      2.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回执及发票邮寄地址回执

       3.广交会参展商证件易捷通操作流程图

     4.广交会参展代表证件易捷通操作流程图

      5.住宿酒店交通路线图

                                  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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