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届广交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情况公示
现将第123届广交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进行公示。本届新分配展位共有21个,其中企业退展14个,违规使用展位6个,出口额未达标多年参展无效果撤销展位1个。为缓解第123届广交会我省展位供需矛盾,我交易团积极向广交会组委会和兄弟省、市交易团等量调换和借入展位,以满足我省企业参展需求。
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商办贸函[2013]150号)有关要求,请各参展企业规范展位使用,严禁违规转让展位,一经查实,当届取消参展资格,自下届起连续4届不再分配展位。
二、为落实《关于加强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3]173号)有关精神,广交会参展展位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向大会或江西省交易团举报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该违规使用的展位交给符合广交会参展企业条件的举报方企业使用。
三、广交会新一轮品牌展位评审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在广交会已有2个以上(含2个)一般性展位的企业尽可能申请广交会品牌展位。如发现具备申请资格又不参与品牌展位申请的,我交易团将视情况减少企业的一般性展位数量,腾出更多的展位资源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如对第123届广交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和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厅外贸发展处:刘聃琼 赵群 电话:0791-86246211,86246270;
厅直属机关纪委:陈阵,电话:0791-86246339。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