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安〔2018〕23号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为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高温酷暑即将到来,天气炎热、台风频繁,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夏季高温安全生产,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与安排,迅速组织安排一次专项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突出防控重点,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十大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清零”行动,在“实、细、严”上下功夫,根据夏季气温高、强对流天气多的特点,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雷等为重点的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切实落实针对性安全生产措施。
(一)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排查高温天气下易发生异常的设备设施和露天矿山边坡,防止因设备设施故障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和因高温天气与降雨天气交替导致的边坡稳定降低诱发坍塌事故。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做好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测检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强化罐区作业,危化品装卸运输,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重点加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作业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设施、线路和开关等进行全面排查,采取针对性降温措施,防止涉煤气、涉液氨及其它危险化学品的罐、槽、管道等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破裂。
(四)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停产规定,加强气温监测和安全现场管理,遇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雨天气)或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其他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
(五)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减少采掘头面,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六)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行动,持续保持对重点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加强预警研判,严格客运班线管理,狠抓限速措施落实,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七)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法转包、违规电气焊割、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管理单位对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建筑周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广场、商场等能纳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八)加强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拆除等领域监管。做好高空作业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遭遇极端天气时,严密监视对基坑、管沟、地下暗挖、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及脚手架基础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撤离相关人员并停止作业。
(九)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和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警预测等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台风、热带风暴等预警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