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王水平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翠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贸促会会长
梁小康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文尧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陶莉萍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远林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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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王水平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翠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贸促会会长
梁小康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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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07-30]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发[2016]1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20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法函〔2016〕第181号)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江西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并做好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工作。

  附件:江西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sb488.com办公室

                 2016718

  附件

  江西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

  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切实做好2016-2020年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发[2016]1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20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法函〔2016〕第181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论,紧紧围绕我省“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按照法治江西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全省商务事业发展新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商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省商务系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江西商务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坚定商务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丰富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务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商务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十三五时期全省商务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服务商务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实施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商务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商务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商务工作和各地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开展针对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商务法律制度,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商务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5.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普及商务法律知识。

  二、 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

  普法教育对象为商务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在校学生。重点开展商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商务系统大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3.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等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商务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法”等错误认识。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积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省商务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开展商务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商务事业发展。以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

  6.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提高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和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7.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全省商务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8.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商务事业各项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程序,规范行为,强化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省商务厅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七五”普法工作,决定“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七五”普法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宣传“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为“十三五”时期商务领域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商务系统组织领导与保障。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署安排所属机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和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单位应积极为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强化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七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健全商务系统普法教育责任体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中法律知识的考察力度,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

  (三)完善商务系统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侧重加强与履职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办事能力。建立完善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机制,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把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强商务法规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的立法工作,完善商务法规体系,为商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推进商务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注重发挥微信、微博、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商务法律知识。在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将商务系统“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引向深入。

  (六)巩固商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阵地建设,充分利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针对受众心理,创新工作理论和工作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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