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省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

  [处室职能]

  1.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2.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负责组织、协调省内“走出去”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战略。

  3.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等工作。

  4.依法备案、转报、协调省内企业对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审批省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全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促进工作;建立重点产业、企业联系制度,协调推进重大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

  6.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

  7.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企业资格的年审和监督工作,协助商务部做好对各类对外援助企业资格的核验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9.归口管理对外援助。

  10.负责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业务。

  11.指导、组织、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2.按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对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相关工作。

  13.指导和协调我省境外企业商协会工作。

  14.承担省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

  15.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16.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