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处室职能]

  1.牵头负责服务贸易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法监督管理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审核、登记及管理工作。

  3.负责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全省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组织相关促进活动。

  5.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协调推进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出口。

  6.指导本省服务贸易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促进活动。

  7.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8.负责组织协调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国际货代企业资格。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负责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以及相关生活性服务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11.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