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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管理处

  [处室职能]

  1.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拟定全省年度利用外资计划及产业和区域目标。

  2.拟订和执行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

  3.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外商投资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及时上报外商投资动态并提出相关建议。

  4.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相关工作,并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认定的审核和管理。

  6.牵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

  7.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8.负责外商投资已批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

  9.受理、协调、督办外商投诉工作,研究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措施。

  10.为境外来赣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11.负责指导省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工作。

  12.统筹推进我省对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14.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