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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系建设处

  [处室职能]

1.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

2.提出促进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立法、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牵头制定国内市场发展战略,牵头组织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健全国内贸易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4.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

5.制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

6.拟订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指导和协调全省性和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7.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

8.按职责分工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并牵头综合工作。

9.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