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处室职能]

  1.研究拟订全省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和改善客商投资环境的措施。

  2.负责全省国内投资和经济合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

  3.负责组织和落实利用省外资金重大招商活动,协调推进利用省外资金重大项目。

  4.统计、研究分析利用省外资金情况并上报动态和有关建议。

  5.负责外省投资客商来赣考察的接待安排、对接洽谈等组织工作,为外省来赣投资客商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6.受理、协调、督办全省省外来赣投资客商的投诉工作。

  7.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对口支援规划。

  8.组织协调并参与国内和全省区域经济合作。

  9.指导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等业务工作。

  10.负责外省驻赣商会、驻赣办事机构、赣商联合会和我省驻外商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11.负责外省驻赣贸易机构(办事处等)的审批和管理。

  12.承担省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